曾经的反叛者许多年后成了继起的一代代反叛者的偶像,也得到了主流的认可,完成从贼寇到王的变换,这大约是幸运的。这不是在说鲁迅,是兰波,Jim Morrison那样的履风之人,不顾一切的远走,抛弃家庭的羁绊,漠视道德的约束,那些刻意夸张的姿态只为了吸引目光,演唱会上得意忘形露出生殖器地放肆,小周与他们比,已是正人君子老实和尚了,我偏爱那些带着邪气的孩子,如陈寅恪般的宽厚优雅自然也欣赏,但只能退居次席了,更心仪王国维的极致,惜花者甘殉葬的气息,但我也受不了南海十三郎的恃才傲物,不可一世,似乎暗色深蓝的离经叛道更流露绝望的温柔。
Jim Morrison在翻烂了兰波的诗集后,追随着前辈的脚步,去往荒漠无人之地抑或郁郁葱葱的山村还是遥远的无名边镇,最终来到巴黎,依靠女友的钱过着波希米亚式的隐居生活,在体重猛增数十斤后死在了寓所,27岁,这个年岁莫非是天才夭亡的宿命,Jimi Hendrix,Janis Joplin,Cobain莫不如是,或染病,或大麻后的平静,或悲呛地自绝。但兰波不是,我不记得他活了多久,只晓得他19岁后不再写作。
他们都成名了,便是今日人们拿他们做反面教材的时候也需忌惮,是在规劝还是诱使。可是在反叛者的队伍中,有更多的无名者,像珍妮那样,没人记起,不是每一个放逐者身后都有一个阿甘来等待。嘿,还记得珍妮寝室挂着的一张Joplin海报么,Cobain的那段被错译的遗书也在我脑海里徘徊,“我想我最大的罪过在于自己曾怀着百分之百的快乐随意。”
兰波无视世俗荒谬的目光,把青春的狂躁与郁气全然挥发,生命只是用来实践艺术的试验品,来来回回乞丐般流浪,带着浑身恶臭在某个迷离的绿色雪夜里与哪位姑娘相吻,七情六欲的浓重描绘着五彩的元音。1876年,他参加了荷兰军队,三星期后便开小差,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和意大利游荡。1878,塞浦路斯。1880,埃塞俄比亚……从事武器贩子、咖啡出口商、摄影记者、勘探队员各类职业……
一百多年后,我偷窥了他给家人的信笺,寻找这个自私的家伙的点滴,
“但我不能去欧洲,因为一些原因:首先,我冬天就要死了;再者,我过惯了漫无目的的流浪生活;最后,那里没有我的位置。
我只有在疲惫与贫困的流浪生活中聊此残生,而惟一的前景就是在痛苦中死去。
我不会在此久留:我没有职业,一切都很贵。我不得不回苏丹,或阿比西尼亚,或阿拉伯地区。也许我会去桑给巴尔,从那里出发可以穿越非洲,也许去中国,到日本,谁知道呢?”
珍妮最终回归了平静,在生命将要消逝时,我不愿意《阿甘正传》是这样的结局,因我更倾向永不知错的任性,而珍妮回来阿甘身边仿佛告诉我:反叛终会消散在主流的怀抱中。阿甘的爱与包容是可怕的力量,似乎超越了成王败寇的世俗,因为他傻。
兰波也忏悔了,这忏悔也化作了膝盖的肿瘤,他死于马赛,履风之人的翅膀终于折断。
“看透了。形形色色的嘴脸一览无余。
受够了。城市的喧嚣,黄昏与白昼,日复一日。
见多了。人生的驿站。—噢,喧嚣与幻象!
出发,到新的爱与新的喧闹中去!”
我靠,什么人。